药品安全,关乎民生。今年以来,大圩市场监督管理所严格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履行药械化监管职责, 制定三项举措,守牢药品安全底线,进一步提升了辖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。
健全全机制,压实责任,构筑安全监管体系。大圩市场监督管理所夯实药品安全监管基础,推进药品监管网络向基层延伸,组建药品安全“四员”队伍,明确药品安全分工。压实药品安全管理责任。定期召开会议,分析药品安全形势,研究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;建立各项工作制度,做好辖区“四员”队伍的日常管理,建立健全药品经营主体信息档案,并引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。
加强监管,严格执法,防范化解风险隐患。综合应用日常巡查、专项整治、“药安乡村”专项稽查等工作,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,着力排查化解风险隐患。严厉打击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,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频发、突破药械化安全底线的经营主体,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法律法规,对有条件的经营单位进行指导提升,今年以来指导建立化妆品经营单位标准化店1家,验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1家。
抓好宣传,强化引导,形成社会共治格局。依托“3•15”消费者权益日、药械化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时机,开展“两品一械”科普宣传活动4次,拍摄宣传短视频1条,展播科普视频3条,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,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,在社区、为民服务中心发布药械化监管工作动态、科普知识宣传信息20余条,发布安全警示信息3条,并畅通投诉举报平台,加强群众监督。通过宣传引导,有效改善监管执法环境,厚植群众基础,推动形成社会共治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。
下一步,大圩市场监督管理所将认真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,牢固树立风险意识,强化底线思维,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,不断提升监管效能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。(姚梦珠)